尊敬的门诊患者、有关来院人员:
您们好!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特向所有来我院的门诊患者、有关来院人员告知如下:
1. 所有来本院的就诊者、有关来院人员应向医务人员提供相关的真实信息,密切配合相关防控工作;
2. 凡是进入我院的所有人员,均应洗手和正确佩戴口罩(自备);
3. 预检分诊处将根据就诊人数进行入院人流把控,就诊人员在等候时应有序排队,保持合理距离,不得聚集、喧哗;
4. 所有进入本院的人员,应先配合“预检分诊处”监测体温,流行病学史询问,并出示个人健康码或健康证明,非紧急情况未经分诊的人员,医生将按规定不予接诊;
5. 就诊患者禁止窜病房、窜科室,做各种检查都要按科室规定的流程、路线、时间进行;挂号收费、诊室、药房、放射科、检验科采血点均在一楼,其中检验科采血点位于门诊大厅右前方,请注意指示标识;
6. 减少陪护,谢绝探视,就诊者因病情需要确需陪护,每位患者仅限1名相对固定的陪护人员,陪护人员每天要主动接受体温监测、报告新的接触史(更换陪护人员要严格体温监测和旅居、返程、接触史报告);
7.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渝医保发〔2020〕5号)文件规定,为减少患者流动,在疫情期间,允许病情稳定的特病患者,经特病定点医院医生评估后,在符合我市特病管理规定基础上,可一次性开具不超过三个月用量的药物;
8. 我院未设置发热门诊,对于发热(体温≥37.3℃)、咳嗽、腹泻相关症状明显者,将结合流行病学史按相关规定(流程)转至上级医院发热门诊或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诊治;
9. 就诊结束后,请洗手或使用门诊公共区域内免洗手消液洗手后离开。
10.门诊预约咨询电话:02372790120 医保咨询电话:02372793192
以上所述事宜,目的在于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风险,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我们将风雨同舟,众志成城,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长江师范学院医院